育嬰師的工作并不是單純地替代父母的職責,并非全權負責0~3歲嬰幼兒的生活和教育。育嬰師的工作是在日常生活中,扶持、協助父母的教養,還必須加強和嬰幼兒家長的聯系,建立良好的關系,增進溝通和了解,取得良好的合作。經過培訓與鑒定,各個等級的育嬰師能夠在嬰幼兒的日常生活中,運用育嬰的知識和經驗,充分、有效地實施科學的教養,擔當起嬰幼兒的生活照料、護理、教育等工作,促進嬰幼兒的健康成長。其中高等級的育嬰師還可以在社區、以及0~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的機構中,承擔對嬰幼兒家長的指導(包括個別和集體)、咨詢等工作。